哈佛胜诉?法院裁定“歧视亚裔”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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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招生办公室此前被指涉嫌歧视亚裔美国籍的入学申请人,但是美国联邦法院在长时间审议之后裁定这所名校没有涉及歧视。

此前的指控称,这所精英高校在分数相当时,更倾向于接收白人、黑人以及西班牙裔而不是亚裔的申请者。

地区法官艾莉森·D·布罗斯(Allison D. Burroughs)最终否定了这一指控,并称法庭不会去破坏一个“非常良好”的招生项目体系。

这宗案件被看作是一场关于招生模式的平权运动。

裁决之后,对案件的上诉仍然有可能将它移交至最高法院。
哈佛是美国最顶尖的大学之一,同时在选择学生上也是最挑剔的。每年申请哈佛的42000名申请者当中,只录取1600名新生。

诉讼的缘由

这场诉讼由一个名为大学生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简称SFFA)的组织发起。

该组织由保守派活动人士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负责。他反对先发制人地将那些历史上因歧视而被边缘化的少数族群包容进来的所谓平权运动。

SFFA称,哈佛大学在评估申请人时,不公平地将种族因素考虑进来,迫使亚裔美国人在争取被哈佛录取时不得不面对更高的门槛。

该组织指,哈佛大学使用一个配额系统,或者说一个“种族平衡”的系统来限制学校里的亚裔学生人数,以此来为其他族裔保留一定的名额。这样的操作违反联邦法律。

原告人指,假如不考虑种族,假如录取时是只考虑学习成绩的话,亚裔学生的录取人数应该比现在多一倍,因为亚裔学生的学术表现相当好。

哈佛的回应

哈佛大学方面表示,他们是通过一个“整体”的策略体系来评估学生,种族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考虑因素。

该高校指出,他们学校里的亚裔学生人数一直在上升,现在已经占学生总人数的23%。
其他长春藤联盟的名校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在这宗案件中都对哈佛大学表示支持。

等了一年的裁决

美国地区法官艾莉森·布罗斯在当地时间周二(10月1日)公布的裁决中写道:“法院不会仅仅因为它还可以做得更好,就去废止一个非常良好且符合宪法规定的录取项目。”

案件并没有经过陪审团审理,前后经过近一年之后才最终达至裁决。

预计SFFA将会对裁决提出上诉,这意味着案件很可能会最终递交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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