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entry-level 已经接了一家湾区公司的offer 整体都不错 manager人也很好 还有两个多月入职。
但是因为个人原因 希望去另一个地方的另一家公司 该怎么和之前的公司的manager以及hr交代?
最好的方法是 family reason,比如女友在另一个地方
尽量别撕offer,可以去上班两周然后辞职。这样可以认为是公司不适合你
可是涉及到h1b会不会有问题
因为到时候入职3月要准备材料抽签了
所以说去了再跳比较好,如果申请已经递上去了
还没有填写材料,怕3月入职前原公司会帮我申请h1b然后跳了不好,抽签也会遇到问题?
没申请的话还是早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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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新的公司现在也是准备抽签材料的时候。
好的 谢谢您 那意思就是尽快和原公司说目前的情况吗
less of two evils
这么说吧